beplay官网体

史蒂夫巡回樂隊管理員

教師的

電子郵件
電話
202-257-9114
簡曆

Steve Roady擔任杜克大學法學院法律實踐教授、杜克大學尼古拉斯環境政策解決方案研究所教員、杜克大學尼古拉斯環境學院海洋科學與保護實踐教授。beplay官网体他目前的研究探討了如何保護空氣和水質,以及如何可持續地管理自然資源——包括深海海底資源。

在他被任命之前,史蒂夫花了30多年的時間從事訴訟和行政倡導,執行1970年至1990年美國頒布的聯邦法規所包含的公共健康和環境保護。他的工作特別側重於空氣和水質,以及海洋和沿海資源。他的案件擴大了聯邦機構考慮環境影響的職責。他們支持公眾獲取信息。他們明確規定聯邦政府有責任以可持續的方式管理漁業。他們拯救了山間溪流。

作為美國參議院環境與公共工程委員會的律師,史蒂夫幫助起草了1990年的《清潔空氣法修正案》。2009年,環境質量委員會製定了一項新的國家海洋政策,他代表各種環境組織與該委員會進行談判。他協助一些太平洋小島嶼發展中國家在國際法律界開展工作,防止海平麵上升和海洋酸化。目前,他正在努力幫助國際海底管理局製定與深海底采礦有關的保護海洋環境的條例。

史蒂夫自1998年啟動海洋法律項目以來,一直密切關注海洋政策和訴訟。2001年至2002年,他是Oceana的首任主席,這是一個非營利性的國際保護組織,依靠法律、宣傳和科學來保護海洋生物。最近,他在地球正義(Earthjustice,前身為塞拉俱樂部法律辯護基金的公共利益律師事務所)管理海洋項目。

史蒂夫自2003年以來一直在杜克大學法學院和杜克大學尼古拉斯環境學院教授海洋和沿海法律和政策課程。2008年,他獲得杜克大學環境學院頒發的年度教授獎,同年被哈佛大學法學院提名為公共利益研究員。

史蒂夫最近的著作集中在海底采礦、生態係統服務和公共信托原則下的海洋管理職責,包括《海洋與沿海法律與政策》(2015年2版)中的一章。其他發表的作品包括解釋保護海洋生物的關鍵聯邦法規和學說的文章,以及詳細介紹1990年《清潔空氣法修正案》(Clean Air Act amendment)批準和執行條款的立法曆史的文章。

史蒂夫畢業於戴維森學院(1971年獲學士學位)和杜克大學法學院(1976年獲法學博士學位)。